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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2009-09-14 10:25:40

在全州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州残联理事长   宋云富

2009年8月27日)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经州残联理事会研究决定召开全州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为主线,在认真总结“十一五”以来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统一对“两个体系建设”与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等业务工作之间重大关系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交流学习典型经验,对今明两年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出部署。

    在这次会议上,刘副理事长传达了全省教就会议精神,8个县市残联将作交流发言,希望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十一五”以来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近年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国务院颁布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案,为残疾人权益保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奥运会、残奥会、第七届全国残运会的成功举办,在社会上掀起了理解、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热潮,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胡锦涛总书记连续视察北京“温馨家园”、郑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沈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出席全国扶残助残表彰会的代表,对残疾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这一系列的大事要事既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对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等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全州各级残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举措,抓机遇、迎挑战、谋发展、促稳定、惠民生,全力推进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残疾人教育力度加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各有关部门及广大残疾人教育工作者艰苦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沿着依法治教的轨道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大力推广随班就读,积极发展特殊教育,组织动员残疾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全州在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3511名,入学率达84.5%。二是完善扶残助学政策,扶持残疾学生完成学业。国家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力度,其中“免学杂费”已惠及全国所有中小学生;“免教科书费”的标准提高,小学和初中分别从每学年70元和140元提高到90元和18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标准进一步明确,小学每人每天2元,初中每人每天3元,每学年按250天计算。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贫困学生,国家采取减、免、奖、贷等形式,扶持他们完成学业。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扶持资助政策,使残疾学生从国家助学政策中获益。同时,各县市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277.16万元,对6558名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进行资助,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三是以就业为导向,多种形式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使19798名残疾人的职业技能明显提高。加大盲人按摩和盲人技能培训力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师304名,组织97名盲人参加电脑、36名参加双拼盲文培训,使盲人就业难的状况有了改善。

    (二)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认真学习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依法推进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全州盲人按摩机构已发展到61家,按摩从业人员384人,其中初级348人、中级22人、高级14人;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多种形式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广泛开展各种类型的残疾人就业援助和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全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参加了全省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开展了城镇残疾人失业登记、残疾人个体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十一五”的前三年,全州安置2972名残疾人就业,就业率明显提高。残疾人劳动就业形式呈现多样化发展,就业渠道明显拓宽,就业层次逐步提高。

    (三)残疾人扶贫力度加大。组织实施了国家、省制定的《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扶贫部门在实施整村推进、安居工程、产业扶贫等项目时,对残疾人给予优先照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帮、包、带、扶”,多种形式扶持农村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业和多种经营,并加强产前、产中、产后的支持性、延伸性服务,增加他们的收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帮扶,使46888名残疾人的生活明显改善。在实施安居工程和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中,投入危房改造资金2870.14万元,使1893户残疾人住房状况得到了改善。

    (四)社会保障工作形成新局面。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扶助及社会服务等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措施,对建立城乡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普惠加特惠”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制定针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扶助规定并落实到实处。劳动保障、民政、卫生和残联等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使残疾人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障权益。全州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残疾人61500人,参加社会保险的7085人,纳入临时救济、定期补助和五保供养的11474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残疾人75379人。

    在开远市开展智力、精神残疾人托养试点工作。开远市残联在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中,认真探索,敢于创新,积极争取市委、政府的重视,以及各部门的支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运用明威医院的医疗资源,在明威医院建立了开远市阳光托养康复中心,组织实施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托养工作。

    同志们,回顾过去几年的工作,我州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做好残疾人的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还任重而道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和教育水平亟待提高。我州残疾人教育基础薄弱,教育层次低,特殊教育资源及特殊教育投入明显不足,结构体系仍需完善、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脱节现象普遍存在;二是残疾人就业形势严峻。我州劳动市场接受残疾人就业能力较弱,技能水平低和创业能力差的矛盾仍很突出,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残疾人贫困面大,扶持难度大。农村残疾人扶贫稳定性差、返贫严重。康复扶贫款落实难度大,残疾人扶贫经费投入不足,缺乏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四是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的覆盖面比较窄,救助制度不完善,保障水平不高。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应站在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推动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其存在对残疾人事业长远发展的潜在影响,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二、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是两个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

    残疾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7号文件和中国残联五代会为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所确立的重大战略任务。构建两个体系的目的在于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与广大残疾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直接关系每一个残疾人及家庭的幸福安康,是实现残疾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基本手段,也是两个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对此,大家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教就业务工作与两个体系建设之间的重要关系。

    (一)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是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涵盖的内容广泛,涉及残疾人的医、食、住、行、用等方面,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按照残联职责分工,教就工作涉及了“教育、劳动保障、扶贫、民政、工商、税务”等多部门,关系到残疾人方方面面的利益。从社会保障体系看:残疾人社会保障从政策制度的建立完善到工作推进,从宏观协调到具体落实,教就工作责任重大。从服务体系建设看:残疾人助学、就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扶贫解困、救济救助、保险、托养、生活照料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也需要由教就协调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教就担子重,责任大。教就工作越有成效,两个体系建设的基础越扎实,推进的速度就会更快。

    (二)两个体系建设为推进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等业务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央7号文件把两个体系建设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核心内容,明确了基本方针原则和政策要求。随着两个体系建设的提出和推进,教就工作从内涵到处延,都应形成一个整体。比如“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既明确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建设目标,又要求在实现这个目标过程中提供各种配套服务。因此,两个体系建设为推动教就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条件。只有我们抓住并用好机遇,开拓进取,我们的各项业务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三)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与两个体系建设需要统筹兼顾。中国残联五代会提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要基本搭建起“两个体系”的框架,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到2020年要基本完善“两个体系”建设,实现残疾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两个体系建设是战略性任务,着力点是制度安排,是要打造一个长效的工作平台。教就工作则是围绕两个体系建设的总目标、总要求,按业务规划推进的年度工作。这就要求我们,既要站在大局全面考虑两个体系建设问题,注意平衡推进,推动同步发展;又要根据州情、县情,每年突出一到两个重点,切实抓出成效。

    三、创新思路、更新观念,扎实推进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

    今明两年是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攻坚阶段,也是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关键时期。做好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谋划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在新的形势下实现新发展。

    (一)以实施助学项目为载体,引领残疾人教育服务实践和工作机制的建立。近年来,我们组织实施了长江新里程计划、扶残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助学、春雨行动、交行项目等一系列助学项目,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仅为残疾人接受各类教育创造了有利条件,使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庭得到了实惠,也为我们研究和探索开展残疾人教育服务提供了有益的实践和经验。当前,各级残联务必调整思路,精确定位,以开展残疾人教育服务作为我们今后工作的核心内容,不断丰富残疾人教育服务实践,逐步建立残疾人教育服务机制。

    教育服务既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的服务对象不仅仅是残疾学生及其家庭,对特教学校以及各级教育职能部门的服务同样是我们工作的重要内容。现阶段,要继续深入做好各类助学项目的实施,不断扩大项目的影响,延伸项目的助学效能,更重要的是,必须与残疾人教育服务机制探索有机结合。在对学生及其家庭的教育服务方面,不能仅仅停留在简单的资金支持方面,还要全面掌握残疾学生的就学情况,帮助上不了学的能上学,帮助入学了的不辍学,帮助完成学业的实现就业。在对学校服务方面,除了用我们有限的资源给予支持外,还要了解学校和学生的教育需求,帮助协调落实政策措施。在对政府职能部门服务方面,既要主动反映残疾人教育需求,积极配合政策法规的制定,还要切实推动政策法规的落实。总之,各级残联要主动介入,依法保护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整合资源,努力满足残疾人教育需求;创造条件,广泛开展扶残助学活动;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的技能培训,为残疾人受教育提供多样化的帮助和服务,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千方百计促进并稳定残疾人就业。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新增就业难度加大,劳动者失业风险增加,残疾人就业面临更加困难的局面。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今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包括调动企业吸纳就业、扶持重点人群就业等方面的就业促进政策。各级残联要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攻坚克难,化挑战为机遇,在配合当地政府实施相关政策中,及时充实、调整和完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措施,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州残联已代州委、州政府起草了贯彻中央7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待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7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我们将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报州委、州政府批准实施。在此基础上,力争明年制定“红河州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进一步规范和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完善集中就业及促进残疾人个体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

    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是最有效的保障和服务。教就工作应始终围绕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这个中心展开。要深入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全方位促进残疾人就业增长,努力保持残疾人就业局势稳定,一要把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就业工作的首位,确保90%以上的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和大部分往届高校未就业残疾人毕业生实现就业。二要加大对一户多残、重度残疾、残疾人低保户和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保证就业困难残疾人普遍得到一次职业指导、一次职业培训和一次岗位介绍的“三个一”就业服务。三要加大对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延伸服务,通过转移就业、帮助残疾人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个体就业、自主创业等服务,帮助农村失地、无业残疾人稳定就业。在做好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基础上,要加强研究扩大按比例就业规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新举措,拓展进一步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就业增长作用的新途径;鼓励和支持更多的用人单位吸纳更多的残疾人就业,更大范围地开展岗位补贴、创业援助,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出实招、讲实效、求突破,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将残疾人扶贫有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范围,加快残疾人脱贫步伐。今年,国家对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作了重大调整,开始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新标准提高到人均1196元,要求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这标志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一个新阶段。各级残联要认清形势,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切实将国家关于农村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制定和完善针对残疾人特点的扶贫政策措施,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手工业和多种经营,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促进残疾人增加收入”要求,把帮助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求,作为扶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建立贫困瞄准机制、资源整合机制、基地带动机制、培训服务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服务。要积极向政府汇报残疾人扶贫工作,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大扶贫工作实施。要借助大扶贫实施的“整村推进、异地扶贫、产业扶贫”等扶贫方式,将农村中沉积的贫困残疾人户整体带动,扶持发展生产,实现脱贫。开展扶贫示范基地建设,按照“实事求是、政府支持、残联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和规范操作、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托有实力的企业或个人建基地,充分发挥扶贫基地在扶贫中的辐射、示范带动作用。要结合农村残疾人的特点,多种形式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生产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劳动技能水平。要积极协调扶贫部门,在国家新的扶贫标准下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进行残疾人分类统计,核定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数量,确保国家对农村残疾人扶贫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户到人。

    今年国家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中央安排的廉租住房建设补贴金200亿元已全部下达。国家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提出“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基本住房是政府的重要职责”,“通过努力,形成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这必将进一步加快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解决。各级残联要乘势而上,积极争取列入各级政府保障性安居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规划的制定实施中,与各部门加大沟通力度,加强统筹和协调。要深入了解和掌握当地城乡残疾人住房困难等有关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反映和汇报,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将城乡残疾人保障性住房切实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之中。继续结合农村地震安全工程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积极争取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残疾人危房改造与扶贫开发工作要紧密结合,统筹兼顾,要与移民搬迁、灾后重建等项目捆绑实施。

    开展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检查验收评估工作,州残联、州扶贫办、州财政局、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联合转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检查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检查验收评估工作的方法、时间和要求。各县市要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及时开展自查和验收评估工作,并按时上报总结报告。要通过自查和验收评估工作,摸清底数,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与低保政策有效衔接工作。这“两项制度衔接”,是当前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与战略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以农村大社保为基础的扶贫开发新阶段的基础,也是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的一个新的机遇。最近,中国残联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财政部、统计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开发办〔2009〕60号),各级残联要按照即将下发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介入,建立农村贫困残疾人有效识别机制,落实好各项政策,确保残疾人从“衔接”中受益。

    (四)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加大专项制度的建立完善,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保障残疾人生命、健康权和生存权的基础,也是教就工作在新的形势下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正值国家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时期,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建设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农民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制度重点推进,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日臻完善。这些重大举措为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发展机遇,我们必须紧紧把握时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将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纳入体制范围,采取特别扶助措施,加快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残疾人生存生活状况的改善。

    1、抓住机遇,确保“入口”,全力推进“新农保”残疾人参保优惠扶助政策的落实。国务院决定今年在全国选择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弥勒县将作为试点县。根据人保部的规划,2012年以前,全国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部实施“新农保”,参保率力争达到60%以上。《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也将于近期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由于入口政策没有明确的优惠扶持措施,在未来几年全州参保率达到60%的目标之后,有可能绝大部分残疾人仍然沉淀在未参保的40%之中,国家出台的财政补贴政策也就惠及不到最需要帮助的残疾人。被选中试点县残联,要主动介入,争取进入“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单位”,争取在普惠的基础上实现特惠,积极稳妥地推进贫困残疾人参保缴费财政补贴、集体补助等特别扶助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为解决好农村残疾人参保、续保困难,实现残疾人老有所养和“新农保”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奠定良好的开局。

    2、抓住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机遇,力争农村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有所突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事方案(2009—2011年)》,已明确了政策制度,关键在于强化落实,一要认真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红河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09〕115号)的有关资助政策,提高残疾人的参合率。2010年新农合的筹资工作将从今年9月开始,各县市残联要高度重视做好我州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换发工作,截止8月20日,全州换发残疾人证的残疾人46542人,换证率仅达16.5%,距今年完成80%以上换证率的要求甚远,各县市残联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残疾人证的换发力度,确保残疾人享受到有关资助政策。二要积极争取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中报销病种、医疗范围及医药费报销比例有优惠,争取将残疾人急需的特殊医疗康复需求纳入报销目录,研究提出适合广大城乡贫困残疾人经济承受能力的医疗服务和费用支付办法,减轻残疾人医疗负担。三要开展残疾人补充医疗救助制度的探索,多渠道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3、着力消除残疾人社会保障死角,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残疾人农民工、失地农村残疾人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员的参保工作。继续开展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县市应适时研究城乡残疾人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参加各项城乡社会保险的扶助政策;要积极维护进城务工残疾人和农村转移就业残疾人各项合法权益,积极帮助残疾人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要重视农村失地残疾人的各项参保工作,协调政府在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1号)和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建立被征地农民和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重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养老、医疗等实际困难,制定倾斜性特殊扶助措施,切实做好农村失地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4、巩固扩大残疾人社会救助成果,夯实城乡贫困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保障防线。要在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贫困残疾人,特别是残疾人“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基本生活状况,积极协调政府部门,按照“分类施保、重点保障”的原则,针对“低保户”残疾人实际生活支出情况,研究制定特别补差标准,使低保残疾人的补差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争取放宽“低保边缘户”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限制,努力扩大贫困残疾人“低保”覆盖面。在保基本、促提高的基础上,加大救助力度,扩大残疾人困难帮扶受益面,重点研究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问题,做好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生活救助;探索贫困残疾人就医、就学、就业和基本生活补充救助制度,推行贫困残疾人定期生活补助制度,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残疾人员开展及时有效的临时性救助;提高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残疾人员的集中供养和社会救助水平,加大对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子女救助力度。

    5、提高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认识,抓住国家项目机遇,推进我州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中央7号文件明确提出,“依托社区开展为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老年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养、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公益性、综合性服务项目,推广“阳光之家”经验。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人居家服务补贴制度。积极培养专门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为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全面开展,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从2009年至2011年共安排6亿元,支持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阳光家园计划”,分三年对50万残疾人参加托养服务给予补贴。中国残联正在与财政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对“阳光家园计划”的任务目标、补贴原则、补助范围、补助条件和标准以及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明确。各县市残联要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契机,研究制定托养服务计划,争取国家项目的支持。开远市残联积极探索,为各县市开展工作提供了经验,希望各县市认真借鉴。中残联将残疾人托养服务确立为骨干性核心业务在全国全面开展,这说明此项工作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性,我们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不断创新托养形式,丰富服务的内容,以服务促进托养工作的发展。

    四、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努力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党的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的新要求,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对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后康复工作的思路是:围绕一条主线,建设两个体系,突出四个重点,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加快发展。

    一条主线,就是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条主线突出了以残疾人为本的理念和国家意志,这既是振奋人心、凝集力量的口号,也是引导我们工作的方向,显示出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支持、帮助残疾人回归社会主流的信念。

    建设两个体系,一个是法规政策体系,一个是康复服务体系。中国残联正在制定残疾人康复条例,将在年底前形成向国务院法制办上报的条例报送稿。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残疾人组织的职责和义务,明确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康复工作者的性质、职责、康复保障措施等内容,解决一些长期制约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的关键问题,为残疾人康复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康复机构、康复人才两个内容。康复机构的建设,一要进一步争取政府的支持,逐步将康复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尽快使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在规模和数量上有一个比较大的发展。二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康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省、州级康复机构要建设成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示范窗口,技术资源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县级康复机构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强自身能力,发挥为基层服务的作用。要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综合医疗机构、特殊教育机构等在残疾人康复领域的作用,推动这些机构提高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水平。与此同时,要探索引导、扶植、规范民间康复机构的政策和方法,充分发挥它们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作用。

    康复人才培养。康复人才培养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关键。没有人才,康复机构就不可能向残疾人提供有质量的服务。没有人才,在社区就不能向残疾人提供起码的康复服务。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连续3年投入专项资金,对30万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和培训。我们要以此为契机,选送从事康复服务的人员参加培训,同时要运用自身力量并动员社区资源,开展社区联络员康复知识的培训。要通过培训工作,改变目前社区联络员不了解康复知识,不能指导康复服务的现状。

    突出四个重点,即社区康复、白内障复明、重点救助与康复宣传工作。一是社区康复。针对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要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残疾人康复受益面,使大多数残疾人,特别是农村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是今后康复工作面临的紧迫任务。个旧市作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要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示范市工作标准要求开展好工作,努力探索一条适应社区康复、见效快、符合我州实际情况的路子,初步形成以技术指导中心为龙头,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残疾人社区康复站为载体,以社区康复协调员为纽带,以救助政策为保障,立足残疾人基本需求,提供全面康复服务的工作模式。泸西、石屏作为社区康复试点,要从培养典型、寻找规律入手,以重点康复工作带动社区康复工作逐步深入,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提高直接面向社区残疾人的服务能力,形成扎根社区的康复工作长效机制,实现重点康复工程与普遍康复服务协调发展。二是白内障复明工程。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白内障仍为视力残疾的首要致残原因,所以白内障复明依然是未来相当长时间内我国防盲治盲工作的重点。为提高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解决因白内障致盲的问题,卫生部、财政部、中国残联拟从2009年起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连续3年对全国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进行手术费用补贴,逐步消除贫困白内障导致的可避免盲。2009年对20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手术,中央财政为每例贫困患者补助手术费用800元。各县市残联要根据项目要求,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认真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组织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切实把项目组织好、实施好。三是实施重点救助项目。为落实中央7号文件提出,“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对贫困残疾儿童康复给予补贴,研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援助制度”的要求,中央财政拨出专项资金7.11亿,从2009年开始,以0—6岁的学龄前各类残疾儿童为主要对象,开展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配发辅助器具,提供康复训练,为今后在全国范围内研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进行先行探索。各县市残联要对项目工作高度重视,按照中残联要求,认真规划部署,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组织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实施效益。同时要以开展以上项目及长江新里程等海外援助项目为契机,争取政府资金投入。项目的执行过程,也是加强残联自身机构和人员的服务能力建设、丰富康复服务内涵和提高康复救助水平的过程,我们要借此机会推动建立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政策,为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康复宣传工作。康复宣传工作要包含三个层次,一是对政府和社会的宣传,宣传康复是残疾人的特殊迫切需要,康复是改善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环境和提高自身能力最直接有效的办法,以获得政府支持和社会关注,营造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康复工作和康复项目的舆论和氛围,为康复后的残疾人回归社会创造良好条件。二是面对残疾人及其亲属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宣传,这是康复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残疾人是康复工作的对象,也是康复工作的参与者,康复工作必须有他们及亲属的配合和支持,要通过普及宣传减少残疾的发生,避免在已经伤残的情况下加重残疾程度,要让残疾人有更强烈的康复意识,积极主动地康复。三是要向医务人员、教育工作者等相关行业人员做好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这是康复工作落实到医疗、教育等相关领域,切实在基层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重要手段之一。总之,宣传和普及康复知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深入细致的工作,要分阶段、有重点抓好、抓实。

    五、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

    面对日新月异的形势和不断提高的工作标准,面对“两个体系”建设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就显得非常迫切和十分重要。就当前我州残疾人工作层面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业务的学习研究不够。残疾人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政策性强,对相关政策的研究和把握,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可是很多同志对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和康复工作还不熟悉,对相关的法规、政策不了解。有些同志主观上希望把每项工作都做好,往往照顾面上工作比较多,集中精力抓主要矛盾不够,这种现象严重制约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很难完成解决残疾人不断增长的保障和服务需求的新任务。在位一任,应造福一方。残联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务必加强对法规政策和业务的学习研究,一定要了解工作动向、总揽全局、胸中有数、掌握实情、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和难点;一定要掌握鲜活的、可以说服领导的数据,我们提供的情况越是及时、详实,提出的政策依据越是充分,争取到的优惠政策措施就会越多,残疾人得到的实惠也就越多。二是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认识不足。这几年,残联工作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业务发展也形成了一定的套路,有的同志就产生了满足感,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不思进取,仅满足于应付上面安排的工作,以一般的态度、一般的方法去做一般的工作,甚至连上面安排的工作都完成不了;有的作风飘浮,做表面文章,缺乏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和统筹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团结干事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全州残联系统本来人就不多,现有编制和人员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残疾人工作的需要,但有少数县市,班子之间、同事之间不团结,相互拆台、扯皮现象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应站在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推动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刻剖析其存在的思想根源,充分认识其存在对残疾人事业长远发展的不利影响,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摒除传统的观念和思维模式,在观念上创新、在思维上创新,围绕残疾人的根本需求,抓紧国家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历史机遇,推动政策制度突破,实现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保障服务长效机制。四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不扎实,底子不清。由于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还不能全面掌握残疾人康复、就业、社会保障需求,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状况不能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如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与救助、农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城乡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数量等重要数据掌握不清楚,不能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我常给同志们讲,底子清、情况明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着力解决残疾人工作底子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已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我们要把今明两年作为残疾人工作的调查之年,切实做到查实情、核实数、出实招,招招对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促进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基础,为州委、州政府制定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十二五”规划掌握第一手材料。只有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真实情况,才能真正感受到我们所做的工作与残疾人需求之间的差距,才能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才能创新工作思路。五是基层工作薄弱,人员素质普遍较低,难以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按照国务院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我们加强了乡镇、社区、村委会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乡镇残联配备了理事长,社区、村委会配备了残疾人联络员,这为做好残疾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立后,如何发挥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残疾人工作者如何保持与广大残疾人的密切联系,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如何把基层残联建设成为密切联系残疾人的桥梁、成为服务残疾人的载体,是我们要抓好基层残联组织建设的关键环节。就目前的工作情况看,有的乡镇由于理事长不专职,不能全身心投入到残疾人工作上,有的理事长虽是专职,但不能有效组织开展残疾人工作,而被抽调从事其他工作;社区、村委会联络员中,有的残疾程度重,不能承担联络员的工作;有的文化程度低,适应不了工作的需要;有的只是挂个名,领补贴,而从来没有做联络员的工作。由于工作不到位,党和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不能及时贯彻落实到残疾人中,残疾人的需求不能及时反映上来,很多可能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得不到维护,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一是要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者的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要按照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残疾人工作者热爱残疾人工作,树立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和意识,想残疾人之所想,急残疾人之所急,解残疾人之所需。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要通过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使残疾人工作者掌握残疾人工作的业务知识、方针和手段,为他们做好工作创造条件。三是要规范基层基础工作。按照各项业务工作的需求,统一设计表卡,做到台帐统一,使乡镇、社区、村委会残疾人组织在残疾人工作业务中实现规范化发展。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每一项工作不是安排布置就完了,而更重要的是要进行跟踪检查,了解工作的进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总结,促进工作的落实。五是要建立完善考核机制。要把每年的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不能仅以年报和调研作为考核的手段,还要有随机的考核,要学习借鉴现代管理科学方式,在充分考虑基层的工作能力和难度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实名制考核的比例和范围。六是要加强社区、村委会联络员的管理。首先要把好联络员的进口关,联络员要热心残疾人工作,具备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文化知识和组织活动能力;其次要对联络员实行年度考评和聘任制,对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继续聘任,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解聘。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社区、村委会组织建设的途径和方法,从联络员的选拔到制度建设、从残疾人帮扶到活动不断完善、从建档立卡到长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规范化的建设,使社区、村委会残疾人组织进一步贴近残疾人、服务残疾人。

    同志们,加快两个体系建设,这是党和国家交给的重要任务,也是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更是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的热切盼望。我们务必振奋精神,增强开拓创新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推动政府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协助政府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动员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同时,要进一步发挥残联的润滑剂作用,使残联成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引擎和动力,成为协调和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中坚和枢纽,通过有效集约各方力量共同推进业务工作的开展,扎实促进两个体系建设。


作者/来源:州残联理事长 宋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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